其實一直沒辦法明白,那種當一個人發生意外之後,群眾喊著要血祭的心態。究竟追求的是社會公義,還是一種便利的扭曲情感發洩場所。
我想到蝙蝠俠與超人堅持不對惡黨下痛手的理由,「因為太簡單了。」用著言語或是武器將一個人從社會驅逐而出,公開處刑,一次又一次,最終盲目的憤怒與憎恨使人最終變成怪物。那樣的堅持,是一種信任法律系統超過私刑的公正,也是不願將傷害與殺人作為理所當然的原則。殺人者與被殺人者的界線變的模糊。
每一次當社會新聞出現一個新案件,人民就聚集吶喊著社會公義。群眾分攤了屠夫的罪惡感,換上正義之士的面具,從幻想之中得到審判的力量。但沒有人願意承認。
那樣慷慨激昂的公義究竟是什麼?我始終不明白。
始終我們沒有勇氣走向改革制度之路,閉上眼睛只能看見更多的形同女巫獵殺、美國南方白人私自吊死黑人的私刑。
我們不願張開眼睛去原諒加害者,去正視造成社會問題後真正的原因,因為更多的憤怒渴望的是復仇,體驗羅馬競技場那樣殺戮的快感,或在群眾之中感覺到無與倫比的力量?
我們無條件對移情被害者,卻不曾同情過加害者或許有難以訴說的背景。是的,因為一個殺人魔/犯罪者怎麼可能會有感情,或許家暴,或許貧困,或許霸凌,或許天生缺陷。紀伯倫在《先知》中提到:「當你們中的一個人跌倒,他是為後面的人失足,使他們小心避開絆腳的石頭。噢,他也是為了前面的人失足,因為他們步履雖然輕捷堅定,然而卻沒有挪開絆腳石。」
我們把社會陰暗角落的人推進深淵,只他們不配站在光明的道路上與其他人共享陽光,只因為無人願意記得他人的苦難。我們說:因為被害者可能有更好的未來。
那麼犯下錯誤的人便無法得到機會,被幫助,被導正,回歸到社會之中?
我一直記得盧安達大屠殺之後,平民想出來處罰罪犯的方式只是,在地上畫一個圓圈,讓他們站在裏頭。比起肉體的刑罰,更重要的,是讓他們明白自己曾經犯下的錯誤。
我始終不明白。死去的人欲哭無淚。但如果不能看向未來往前走,把他們失去的性命做為警惕,減少下一次在度發生悲劇的可能性,而不是停留在憤怒與復仇的情結之中(說自己懂被害者家屬心情的人大多都只是群眾效應與恐懼),這樣的社會何以能夠進步?
我想到蝙蝠俠與超人堅持不對惡黨下痛手的理由,「因為太簡單了。」用著言語或是武器將一個人從社會驅逐而出,公開處刑,一次又一次,最終盲目的憤怒與憎恨使人最終變成怪物。那樣的堅持,是一種信任法律系統超過私刑的公正,也是不願將傷害與殺人作為理所當然的原則。殺人者與被殺人者的界線變的模糊。
每一次當社會新聞出現一個新案件,人民就聚集吶喊著社會公義。群眾分攤了屠夫的罪惡感,換上正義之士的面具,從幻想之中得到審判的力量。但沒有人願意承認。
那樣慷慨激昂的公義究竟是什麼?我始終不明白。
始終我們沒有勇氣走向改革制度之路,閉上眼睛只能看見更多的形同女巫獵殺、美國南方白人私自吊死黑人的私刑。
我們不願張開眼睛去原諒加害者,去正視造成社會問題後真正的原因,因為更多的憤怒渴望的是復仇,體驗羅馬競技場那樣殺戮的快感,或在群眾之中感覺到無與倫比的力量?
我們無條件對移情被害者,卻不曾同情過加害者或許有難以訴說的背景。是的,因為一個殺人魔/犯罪者怎麼可能會有感情,或許家暴,或許貧困,或許霸凌,或許天生缺陷。紀伯倫在《先知》中提到:「當你們中的一個人跌倒,他是為後面的人失足,使他們小心避開絆腳的石頭。噢,他也是為了前面的人失足,因為他們步履雖然輕捷堅定,然而卻沒有挪開絆腳石。」
我們把社會陰暗角落的人推進深淵,只他們不配站在光明的道路上與其他人共享陽光,只因為無人願意記得他人的苦難。我們說:因為被害者可能有更好的未來。
那麼犯下錯誤的人便無法得到機會,被幫助,被導正,回歸到社會之中?
我一直記得盧安達大屠殺之後,平民想出來處罰罪犯的方式只是,在地上畫一個圓圈,讓他們站在裏頭。比起肉體的刑罰,更重要的,是讓他們明白自己曾經犯下的錯誤。
我始終不明白。死去的人欲哭無淚。但如果不能看向未來往前走,把他們失去的性命做為警惕,減少下一次在度發生悲劇的可能性,而不是停留在憤怒與復仇的情結之中(說自己懂被害者家屬心情的人大多都只是群眾效應與恐懼),這樣的社會何以能夠進步?